2021年9月20日
尊敬的学员:您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7号)文件的要求,经您自主选择、学校审核和我机构复核,您被录取参加由我校继续教育中心承办的远程培训项目,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
下:
尊敬的学员:
您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7号)文件的要求,经您自主选择、学校审核和我机构复核,您被录取参加由我校继续教育中心承办的远程培训项目,请下载阅读开班通知(附件3),并根据通知要求及提示,加入相应的学员学习群,并按时完成缴费、学习。